北京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坚持首都功能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回应群众关切,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30日,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北京市分局等六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局北京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以下简称《通知》),落实降低存量房贷利率,降低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减少社会保障为非北京家庭购房提供保障。或者是个人纳税限期、调整通州区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快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等政策措施。
《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提出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首先是降低现有的抵押贷款利率。
引导商业银行稳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至接近新增贷款利率,有效减轻购房者房贷利息负担。
二是降低按揭贷款首付比例。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首套房贷款不低于20%下调至不低于15%,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5%(五五期间购买住房)环路)不低于30%(购买五环外住房)统一降低至不低于20%。
三是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作用。
对于北京有两个及以上子女购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40万元。
优化调整商品房限购政策
《通知》提出优化调整商品房限购政策。
一是缩短非北京家庭购房时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
对于购买五环以内住房的非北京家庭,社保或个人税缴纳期限由“购买日之前连续缴纳5年以上”缩短为“购买日之前连续缴纳3年以上”。购买日期”;
对于购买五环以外房屋的,缴款进一步减为“自购买之日起已连续缴款2年及以上”。
高层次急需人才购买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住房,明确为“自购房之日起连续缴纳一年以上费用”。
二是调整通州区住房限购政策。
为推动城市副中心更好承接非首都功能、疏散人口,更好实现就业与住房平衡,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居民家庭购买商品房通州区按照全市统一政策执行。
三是北京籍单身成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按北京籍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北京市将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此外,《通知》还明确,北京市将加快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及时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设的措施,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城中村改造,充分发挥“白名单”功能,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