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花酒”母公司另一家子公司被罚款。
9月30日,青海春天药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春天”,600381)发布公告称,旗下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已于近日获得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批准。管理局(以下简称“西藏市”“监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称,2024年6月,西藏市监察局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2023年11月印制的《亭花内训专用资料包》和《亭花酒功效折页》存在误导性。商业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误导性商业宣传,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权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行为违法行为,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决定处以罚款130万元。
此前,8月1日晚,ST春天披露半年报。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同比增长2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987万元,去年同期为净亏损5059万元。元。
半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两大领域。一是酒类快速消费品业务板块,专注于酒类产品的销售。另一个是大健康业务板块,专注于冬虫夏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老马广告还开展广告代理业务,主要提供与公司产品相关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50万元,同比增长31.27%。
3月15日晚,售价超过5万元的亭花酒刚刚被央视3月15晚会曝光其国际专利未获认可,“高科技”清凉剂竟是普通薄荷提取物。
3月15日深夜,ST春天公告称,已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函》。上交所在工作函中表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产品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此事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及其他相关规定,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说明媒体报道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关事实是否属实。涉及违法信息泄露。
3月16日,ST春天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督检查通知书》(编号:清查字[2024]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检查。检查组已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半年报指出,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25日,成都市武侯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检查结果认为,相关子公司“存在科学依据”。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使用”。网络上无定论的观点和未经证实的用户评论‘亭花’酒已被用作误导性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误导性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成都子公司、北京子公司分别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80日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涉案子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5月20日、2024年7月5日完成罚款缴纳,《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与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无关。问题。
截至9月30日收盘,ST春天收于3.04元,上涨1.33%。